中共鱼台县委 鱼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意见(试行)
2007年10月8日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建设
进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1、重要意义。加快城市建设,是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搞好城市建设,既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创造空间和环境,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经营好,发挥城市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鱼米之乡、滨湖水城"生态宜居新鱼台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的原则,进一步确立"突出新区、提升老区、开发沿湖、拓展两翼"的发展思路,按照"一人两环、四片六心"的城市发展布局,推进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城乡一体化,着力营造天蓝水清、地绿花红、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载体和有力支撑。
3、原则。①科学规划的原则。既要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性,又要立足现实,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布局,远近结合,分步实施。②经济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加快工业化作为加快城市建设的直接动力,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膨胀经济规模,优化经济结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城市发展的动力。③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注重保护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④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按照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又要尊重客观规律,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坚持有所作为有所不为,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市建设进程。
4、任务目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努力开展省级环境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控制力度明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容貌显著改观。到2010年,县城区面积达到13.1平方公里,人口10万,水乡个性凸显,形成经济实力雄厚、设施基本完善、人居条件优越、交通方便快速、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到2020年,县城区面积达到26平方公里,人口20万,城市化率达到55%,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北方水城特色更加明显。
二、城乡规划
5、城市总体规划。坚持高标准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和调控各项建设的龙头作用。
6、城镇体系规划。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努力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7、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争取用2年时间使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城市规划建成区。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超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作为土地市场供应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8、规划管理。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更不能违反规划进行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规划确需调整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9、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完善运作机制,对城市规划重大问题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各类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坚决查处,维护公众利益。建立规划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
10、实行城市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城市建设
11、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城区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城区道路、给水、排水、绿化、通讯、电力等各类管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一批城区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加快供气供暖建设,积极引进相关项目,拉长项目产业链,实施城区集中供气供暖工程;加快城区绿化建设,按照编制完成的绿化方案,组织实施18万平方米的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完善西支河公园硬件设施。
12、环卫建设。适应城区规模的发展,扩大环卫清扫范围,完善环卫设施,加大投入,在合理地段建设公厕和垃圾收集点,配备流动式人力垃圾车,增加环卫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运水平,增加环卫工人。
13、治污项目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按照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出台《鱼台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水质监测。加快新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业区废水实现集中排放,对未建排水管网的老城区,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待可研、初设、土地等有关材料申报审批手续完成后,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尽快对工程进行招投标,年底前开工建设。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实现由政府投入向市场化运作的逐步转变。
14、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出台《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意见》。在城区合理地段尽快选址,积极筹备住宅小区开发事宜,用2-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解决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教师、政法干警和未参加房改的公务员的住房问题。
15、"城中村"开发改造。出台《关于城中村开发改造的实施意见》,高起点编制"城中村"开发改造的详细规划,坚持统一规划、成片改造、综合开发、设施配套,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和谐统一的现代新型居住区。根据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坚持先急后缓、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加快实施新城区村(居)开发,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西支河北新城区开发改造,同时稳步推进老城区"城中村"改造。着力实施汽车站迁建工程,引进连锁经营企业落户鱼台,把原址建成大型商务区。
16、新农村建设。加快小城镇和村庄新一轮规划编制步伐,突出抓好小城镇的道路、路灯、绿化、公厕、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范设置集市,抓好中心街道绿化亮化和主要街道的硬化铺装,全面治理镇容镇貌,解决乡镇驻地"脏乱差"。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在全县村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搞好"三清"、"四改",努力实现"五化",即:通过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栏,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17、人防工程建设。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建设和道路拓宽等,大力兴建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在城区繁华地段选择合适区位,规划1-2处较大型的地下工程,新建民用建筑要依法同步修建地下室。到2015年城区人均占有防空工程面积达到0.3平方米。严格质量监管,确保人防工程质量。
18、质量和安全。各项建设工程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从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质量不达标工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监管,保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
四、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
19、市容市貌管理。坚持集中突击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市场外溢、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停乱放、户外广告、载重车辆入城等违章现象大力整治,规范城区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
20、城市管理体制建设。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城管综合执法管理新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市实施全方位监管。政府统一组织,部门积极参与,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逐步建立良好的城管运行机制。
21、城管队伍建设。公安部门派驻一个中队,常年参与城管执法,从根本上解决暴力抗法的问题。加强城管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人员、车辆,建设办公场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良好的城管队伍运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程序执法,积极推行文明执法用语,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执法氛围。
22、镇容镇貌管理。乡镇建立专门的城管、环卫和园林管理队伍,隶属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对乡镇政府驻地的市场、交通、环境卫生等镇容镇貌进行管理。
23、基础设施维护。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管网、桥梁、公园等城市资产急骤膨胀,城市管理队伍快速壮大。加大维护资金投入力度,保持城市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实现管理队伍正常运作。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搞好城市经营
24、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市政公用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运营市场化。
25、改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实施城区道路、治污等项目建设,实现单一由政府投入向市场化运作的逐步转变。
26、搞好城市资产经营,建立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经营,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
六、组织领导
27、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要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精神文明和城市建设共同进步。
28、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城市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市容市貌管理等城市规划建设各项任务,实行按片区包保,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联动、责任包保,形成合力"的良好格局。
29、建立考核机制。设立鱼台县城市建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县委、县政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各片区包保调度会议,每季度考核一次,包保情况在县级领导范围内进行通报。
30、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每年对城乡建设项目年度包保情况进行考核,对城乡建设和管理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隆重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三等功"。项目进展不力,管理方法措施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