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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年报收深交所问询函 应收账款11亿商誉9.7亿

来源: 时间:2022-04-19 17:15:01

北京4月19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88号)显示,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300339.SZ”)2021年度报告事后审查并提出了问询。

润和软件2021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27.59亿元,同比增长11.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57.36万元,同比减少17.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亿元,同比减少15.5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润和软件去年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为13.34亿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为2.38亿元,应收账款净值10.96亿元,计提比例为17.86%,应收账款净值占合并资产总额24.83%。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余额9.7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的账面原值为25.50亿元,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为15.73亿元,公司表示,商誉资产金额以及减值金额重大,商誉为润和软件历次收购子公司形成。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为褚诗炜、李丹、汪庆,并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深交所指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10017.51万元,较期初增长约13.3%。请公司:(1)按金融科技、智能物联、智能能源信息化业务类别分别列示应收账款余额及较期初的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与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变化、信用政策、回款模式、实际回款情况等是否匹配。(2)请分业务报备前五大应收款欠款方名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应收款余额及账期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余额97733.22万元,主要为前期收购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智融”)、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科智诚”)形成。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联创智融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493.2万元,同比下降约48%。请公司:(1)补充说明对联创智融、捷科智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选取依据、预测数据依据等,并说明相关假设、预测数据是否合理审慎。如涉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请补充披露相关评估报告。(2)结合联创智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净利润下滑较大及原因等,进一步分析说明联创智融商誉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迹象。(3)请会计师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88号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为“2020年度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表明了你公司在资金管理、收付款的内部控制层面存在缺陷”。根据你公司2022年4月11日披露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审核报告》),你公司及会计师均认为2020年年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消除。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公司在《专项说明》中披露的整改措施是否得到充分实施,防范资金占用的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会计师补充提供针对消除强调事项段所执行的主要审核程序,详细说明判断强调事项段涉及情形已消除的依据与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886.78万元,其中金融科技业务实现收入133,666.2万元、智能物联业务实现收入91,745.3万元、智能能源信息化业务实现收入35,593.17万元。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总销售比例为42.06%,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为24.77%,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40.73%,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为23.14%。请你公司:(1)分别列示金融科技、智能物联、智能能源信息化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各业务报告期内收入的比例情况,结合各业务主要客户的历史业务往来及合作情况,说明与前述主要客户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并向我部报备前述主要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结算周期及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前五名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分别列示金融科技、智能物联、智能能源信息化业务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比,结合各业务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以及合作情况,说明与供应商的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风险。并向我部报备前述主要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结算周期及方式、前五名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10,017.51万元,较期初增长约13.3%。请你公司:

(1)按金融科技、智能物联、智能能源信息化业务类别分别列示应收账款余额及较期初的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与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变化、信用政策、回款模式、实际回款情况等是否匹配。(2)请分业务报备前五大应收款欠款方名称,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应收款余额及账期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9,562.2万元,同比增长约40.7%,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比重54.26%,同比增长13.29个百分点,其中部分研发资本化项目尚在开发中。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研发资本化各项目的研发进度、应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研发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余额97,733.22万元,主要为前期收购北京联创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智融”)、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科智诚”)形成。报告期内你公司未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联创智融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493.2万元,同比下降约48%。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对联创智融、捷科智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假设、测试方法、参数选取依据、预测数据依据等,并说明相关假设、预测数据是否合理审慎。如涉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请补充披露相关评估报告。(2)结合联创智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净利润下滑较大及原因等,进一步分析说明联创智融商誉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迹象。(3)请会计师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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