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要闻 > 正文

今年广东省评选出13条“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 珠三角地区有3条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22-07-05 08:04:41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评选工作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将以涉农县(市、区)为单位,采取从下至上、竞争性遴选方式,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13条“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将从省级涉农资金中安排10亿元用于奖励。

根据《通知》,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县(市、区)和惠州、肇庆所属县(市、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评选10条“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每条获评的“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各奖励1亿元;从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中评选3条“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获评的“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经费由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标准自行实施。

《通知》明确,2022年“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选标准参照《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应具备10大标准,即党建引领作用强、乡村产业发展好、乡村环境干净整洁、乡村风貌特色鲜明、乡风文明向上向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共服务按需配备、乡村治理和谐稳定、乡村运营规范有序、初步建成一定规模。

该项评选工作将由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申报、地市推荐基础上,采取资料评审、实地核查和演讲答辩的方式综合评审,资料评审、现场核查、演讲答辩按照30%、40%、30%比例确定总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获奖单位。

《通知》要求,“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各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以奖代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截留、挪用。获奖单位应将奖励经费的50%以上用于放大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在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风险池等多种方式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引导更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参与示范带建设。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评选,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精彩推送

公司

5月31日,笔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预计今年端午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约630万车次,同比增长20%。今年5月以来,我省高速公路

详细>>

5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从重从快

详细>>

笔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提升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省公安厅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广东

详细>>

5月31日起,广东新冠核酸检测价格再降,单人单检价格全省最高指导价每人份不超过16元,其中服务费降至10 5元,核酸检测试剂盒按照集采中选

详细>>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另附第四版《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

详细>>

滑行起飞、等速爬升、平飞减速、松杆飞行、模拟进场复飞……5月31日,由我国自主研制的大型灭火 水上救援水陆两栖飞机鲲龙AG600全状态新构

详细>>